发布时间:2024-08-29 截至时间:2024-09-03
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收购法律尽调项目询价公告
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现拟开展收购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49%股权的法律尽调报告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对收购节能公司开展法律尽调工作并出具法律尽调报告。
一、节能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节能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注册资本金为400万元,隶属于云南省工信委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根据云南省国资委〔2017〕322号文件划入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根据省国资委有关要求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省设计院集团全资子公司。2020年11月30日省配售电公司对节能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占股51%,省设计院集团占股49%,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地址位于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省工信厅综合楼二楼,注册资本816.3265万元。2021年12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5月,被云南和工业信息化厅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节能低碳咨询服务、能效检测评价服务、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节能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设董事5名,监事2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目前节能公司设有业务一部、业务二部、综合能源事业部(含研发业务)、综合管理部四个部门,共有职工20人。
二、主要工作内容
配售电公司拟收购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节能公司49%股权,配售电公司开展收购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项目立项时需开展法律尽调并形成相关报告。
三、选聘标准及要求
(一)具备开展法律尽调工作相关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三)熟悉合同法、公司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熟悉国有公司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四)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经年检合格,且执业律师不少于50人,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从业经历,其他现场业务人员不少于2人,且需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历。
(五)本项目自启动之日起15天提交法律调查成果及报告。
四、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单。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资质证书。
(四)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五)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已完成类似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至少8项,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六)服务方案。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cnyeig.com),进入网址后,通过“采购信息”查询。询价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报价单详见附件1。
2.需对收购节能公司49%股权的法律尽调报告工作报告项目进行报价,根据中标价格,与配售电公司签订合同。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递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投大厦13楼。报价文件需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文件保密:询价人对提供的有关资料、报价,我公司承诺不会向第三方泄露。
六、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告/报表、业绩证明材料、人员构成、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简历表及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等)
七、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4年9月3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1),并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oxh@cnyeig.com。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
八、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六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
(二)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4年9月6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能投大厦13楼。联系人:胡涛,联系电话:13577550758,邮箱:495186980@qq.com。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可以向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电话举报0871-64981390。
附件:1.报价单
2.询价参与确认函
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报价单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费用名称 |
金额 |
备注 |
节能公司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
总包干价 |
报价为总包干价(包含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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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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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注:1、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评审费)和拟获得的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附件2:
询价参与确认函
XXX公司:
我单位对贵公司XXX的询价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