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9 截至时间:2026-06-24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的招标人为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家造价咨询服务入围机构服务范围包括2026-2027年度工程建设、信息化、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的价格咨询、并配合招标人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及全套工程过程资料归档备案等工作,具体项目的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的造价咨询委托书为准。本合同的签署不代表招标人的权利受到限制,招标人也有权把项目委托给第三方,中标人不得以本合同为由提出异议。

2.2 服务周期: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计算,若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委托的造价项目,中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截止期限届满尚未结束,则已委托的造价项目服务期限延长至该造价咨询服务结束之日止,但框架合同服务期限不延长。中标人应完成服务期内委托的各项具体业务,并配合完成后期审计、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及全套工程过程资料归档备案等工作。

2.3 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及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 质量要求: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服务须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予以开展,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中标人在洽商本合同过程中所允诺的事项;造价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提供的造价成果负质量责任。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要求及标准如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 4-201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T/YNECA 01-2018)等规范标准(以最新的规范标准为准)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文件的要求。上述规范标准以本合同签订之日有效的版本为准,合同履行期间若前述规范标准被修订、替代或废止,中标人应按新标准执行。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①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3.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1月1日后不少于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61日至20266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和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账号:010000077838)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0423103@qq.com),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00/份(大写:每份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现场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10室。

4.5 未按规定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624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厅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能源集团招采发布平台https://zcfb.cnyeig.cn/dhcy_1754/)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3-71987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昭帅、蒋登星

联系电话:0871-68359985、13888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