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铝、硅数据库、硅板块市场周报

发布时间:2025-10-15 截至时间:2025-10-21

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采购铝产业、金属硅数据库等服务询价公告

 

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及时掌握铝产业、金属硅数据、行业政策环境等信息,本次采购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产业、金属硅数据库服务,寻源项目编号:SRC2510140018

采购项目内容:铝数据库:全面覆盖铝产业链,从铝土矿到氧化铝、电解铝、铝材及终端应用,包含所有产品的价格、产能产量、供需、进出口、开工率、成本利润数据,数据覆盖周期为3年,支持定制可视化图表并导出。  

硅数据库:完整囊括硅产业链,从金属硅、有机硅、多晶硅到硅粉、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终端应用,提供所有产品的价格、产能产量、供需、进出口、开工率、成本利润数据,覆盖3年历史周期,支持可视化图表定制与导出。  

硅产业业每日速递:每天推送硅产业链实时新闻、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企业格局变化、行情变化。

硅产业链周报:每周汇总硅产业链行情变动,总结硅产业链主流产品周内的市场情况,对下周行情进行预测。  

硅产业历史价格:硅产业链所有产品历史3年的价格数据(手机、电脑均可查看)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可使用数据库,为期一年。

    服务费用:10万以内。

、选聘资质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相关信息咨询资质

3.公司配置不低于50

4.近三年总销售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价要求

(一)若最终未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采购单位将不予补偿。

(二)报价为含税价,报价时注明税率。明确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本次报价为一次报送,不进行二次议价,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10-21 10:0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预留至少1天时间进行线上报价,勿在最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已报价内容可修改。报价截止后,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接收和修改。

、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一)价单。

(二)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

(三)若非法人办理的,请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五)业绩证明。

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5-10-21 10:00:00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并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iy16893@cnyeig.com。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四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电子版1份(U盘)

)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5-10-21 10:00:00前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第一大道润城F4408室。联系人:李毅,联系电话:15912543021。  

)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五)采购人监督部门:报价人对本次报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向云能新材纪委办反映,电话0871-65353563,邮箱JJXjubao@163.com

附件:询价参与确认函

         

 

                       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51015  


*附件:(报名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确认)

询比参与确认函 

XX公司:

我单位对XX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