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6 截至时间:2025-05-16
根据业务需要开展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区除草、控草及组件清洗工作,本次采购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1、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为32.5MW,并网时间为2014年12月。为提升电站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发电量,根据现场管理要求,开展2025年光伏区除草、控草及组件清洗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
采购项目名称 |
工程量 |
单位 |
年度计划开展次数 |
计划开展年数 |
备注 | |
1 |
光伏区除草、控草 |
787.92 |
亩 |
不限 |
3 |
本次采购黎城协鑫电站三年除草、控草及组件清洗工作。除草采用“控草+控草”,不限制每年除草次数。冬季10月底之前完成全域除草工作(含防火隔离带)。 全年完成控草工作,在支架前面、侧面、组件缝隙间不出现遮挡组件情况,不出现影响发电情况。光伏区内检修道路满足运维人员日常检修通行要求。每年对成交人开展履约评价,履约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组件清洗数量据实结算。 |
2 |
组件清洗 |
106362 |
块 |
3次 |
3 |
3.采购控制价:光伏区除草、控草140000元/年;组件清洗0.172元/块。
4.报价人需对采购项目有清楚的了解并报价,采购项目报价最优者为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5.工期:组件清洗工作应在收到采购单位开展组件清洗工作的通知之日在采购单位要求的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6.质量标准:
6.1除草、控草标准:
6.1.1、除草标准:
1)光伏区组件、汇流箱、电缆桥架等周围1米内,箱变周围4米内、铁塔下方5米范围内杂草等植被外露地面部分必须低于10厘米。
2)以光伏围栏为基准,涉林区域向外设置宽度不低于5m的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内不能有明显高于10cm 的杂草、灌木。
3)光伏区其他区域杂草等植被外露地面部分必须低于10厘米。
6.1.2、控草标准:
1)光伏区没有明显植被遮挡组件:板前植被应低于组件10厘米,组件下植被应远离组件30厘米,不应有植被钻出组件缝隙遮挡组件现象;
2)不得有藤茎缠绕支架、线缆管、终端塔现象;
3)组件周边不应有树木遮挡组件现象;
4)不应有植被影响运维人员日常检修工作。
6.2、组件清洗标准:
以组件表面不附着灰尘、鸟粪等杂物为标准,组件边框下部无明显积灰现象。
具体要求按照本公司《山西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管理标准Q/SXXX-02-2025》执行。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未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023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劳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若无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履约承诺书。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报价要求
对所采购范围内容进行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四、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人员构成、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等。
五、报名要求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四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密封,否则将会被拒收。电子标书:1份word文件,1份签字并盖章的PDF文件(U盘存储)。
(二)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前递交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创业街17号环能科技大厦18层。联系人:石慧敏,联系电话:15110621926。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附件:询价参与确认函
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询价参与确认函
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区除草、控草及组件清洗工作项目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2025年5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