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2-15 截至时间:2025-12-18
根据业务需要开展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及所属公司劳务外包项目工作,本次采购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公司及所属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2.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为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及11个项目公司(分别为: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尚义协鑫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石能平山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曲阳晶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临城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武邑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武邑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无极县协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
6.质量标准:满足行业标准及电站要求,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其中一项: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服务外包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未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三年独立承担过至少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河北公司业务的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将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及11个项目公司(分别为: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尚义协鑫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石能平山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曲阳晶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临城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武邑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武邑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无极县协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厨师、驾驶员、行政后勤、运维辅助等)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用工合同签订、解除及终止、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及管理、保险基数核定、档案管理、劳动纠纷处理、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进行外包。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我公司将成立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优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报价要求
对劳务外包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四、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供货期保证措施等。
五、报名要求
采购文件随公告在“云南能投集团招采发布平台”和“云能询价系统”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内自行查看和下载(https://zcfb.cnyeig.cn/ynry/http://www.hbyn.cn)并于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同时需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ianggy41837@cnyeig.com。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竞谈。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四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按要求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若需要)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电子版1份(电子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是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格式扫描件,采用U盘存储或登录云能询比价系统http://www.hbyn.cn/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进行报价)。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二)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前递交至石家庄市新华区东三庄大街16号东三庄小区B2区1号楼。联系人:相老师,联系电话:13292885311。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附件:询价参与确认函
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询价参与确认函
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河北公司及所属公司劳务外包项目项目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单位盖章):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