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8-21 截至时间:2026-08-28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1、寻源项目名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出具通过专家评审的《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2、寻源项目编号:SRC2608210001
3、标的信息:
|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类 | 备注 |
| ByItem | 咨询与技术服务 | 其他服务 | 次 |
1.00 |
技术咨询服务 |
4、应标/投标方式:
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版本65以上;IE浏览器11.0及以上(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5、有效报价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28 10:0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预留至少1天时间进行线上报价,勿在最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已报价内容可修改。报价截止后,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接收和修改。
6、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工业园区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
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排查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排查和监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以云南能源招采平台发布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报价人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最终版报价响应文件扫描为PDF电子文件,并附带可编辑电子源文件提交至云南能投招采平台上(网址:https://ynnterp-ierp.cnyeig.com/pur/kingdee/pur/srmportal/srmportal.html?userId=guest&accountId=2190809131303044096&needReset=true#/index)。
4、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四、谈判/评审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起计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报价单位如有需要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踏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冯祖云 联系电话:15308742741
询价人: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电话:13887154425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9.1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以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计价表格。
9.3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机构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9.4 报价书、报价表及其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页,须同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八、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询价人将不接收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封面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2、报价文件封面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九、其它要求
11.1若报价人对“询价文件”有疑问,应采取书面形式或在询价答疑会上向询价人提出,由询价人在答疑会后作出书面解答,任何电话及口头询问(即:无文字依据)均属无效。
11.2 报价文件及报价人与询价人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文件等均使用中文。
11.3 报价人应承担其报价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报价人由于自身原因对“询价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自负,不得向询价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1. 5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哄抬报价、不得干扰公平竞争。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
11.6 评审完成后,询价人在采购平台公示采购结果,成交人按平台公示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等相关事宜。
11.7 报价人经评价/谈判被推荐为承揽单位后,不得对询价文件中的报价、质量等承诺条件提出实质性的更改。
11.8 被邀请询价的单位如愿意接受此“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可以参加此次报价,否则可以拒绝报价。
*附件:(报名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确认)
竞争性谈判参与确认函
XX公司:
我单位对贵公司XXX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