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 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6-10-28 截至时间:2026-11-03

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潜在响应单位参与本次公开谈判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DYZB-FW2600081

1.3项目概况及范围: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及周边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组织技术人员全面调查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及周边区域的水资源禀赋、开发利用现状及水功能区划分情况,分析矿区规划用水需求的合理性并论证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评估规划实施对区域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节约利用和风险防控的对策措施;编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主管部门评审要求的《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暂定名,电子版报批稿),并配合采购人按程序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根据评审意见及核查要求完成报告书的修改、完善、优化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水资源论证技术评审会。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完成相关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勘测、数据分析、《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修改完善及报审配合等全流程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项目规模:约30万元。

1.7支付方式:

1.7.1成交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成果文件,且采购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后 30 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总价款的100 %

1.7.2支付价款前,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同等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指定账户进行支付。

1.8服务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及周边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齐全后,响应单位需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的论证报告送审稿,并在报告提交评审通过后30日内修改完成报批稿,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具体商议。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1.11服务要求:应在约定服务期限内完成矿区及周边区域水资源现状调查、用水合理性分析与取水水源可行性论证等工作,递交满足要求的《云南省镇雄、威信县马河向斜煤炭矿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电子版报批稿),提供评审所需的报告、资料以及配合通过水资源论证技术评审、完成修改完善等全部工作。

1.12监督部门:采购人监督部门。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1.2响应单位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具备水资源论证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2业绩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矿区(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书等,认定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3人员要求:

2.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3.2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资源论证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合同内容),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4财务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2023至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告,响应单位可提供近三个月内(谈判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替代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公开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6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3.2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2.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文件获取方式:响应单位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获取采购文件。

3.3.1现场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塔路283号)获取公开谈判采购文件。

3.3.2网上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dyzb2007@126.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4.费用缴纳

4.1公开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4.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缴纳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3代理服务费: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缴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4.4费用缴纳方式及账号:

4.4.1费用缴纳方式:

(1)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购买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

(3)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从谈判保证金中扣除。

4.4.2费用缴纳账号:收款单位: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账号:7301510182600028794,汇款单备注信息:92441。

4.5购买公开谈判采购文件和代理服务费的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形式可供选择。响应单位若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获取公开谈判采购文件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完整开票信息;若未作此告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谈判保证金事宜联系人:戴老师13759429986、李老师13669754473。

5.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址为昆明市白塔路283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响应文件其他事项: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单位的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上粘贴标签,应使用笔在粘贴标签上标注响应单位名称。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密封递交,封套外注明响应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内容。装订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

5.3 本项目的谈判时间:2026年11月3日10:00(北京时间),地址为昆明市白塔路283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 其他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若响应单位不能到现场谈判,请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2日联系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响应单位选择邮寄《响应文件》的视为默认谈判现场开启结果,但须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将邮寄单号及响应单位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dyzb2007@126.com,由于响应单位邮寄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辨别响应单位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单位自行对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负责。涉及现场澄清的内容,响应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澄清。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283号,收件人:杨松,收件联系电话:13608711807。

6.发布媒体

本次公开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84866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08722021、13708768860

邮  箱:dyzb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