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7-21 截至时间:2026-07-2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办公楼部分资产对外出租租赁价格评估机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次采购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寻源项目名称: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办公楼部分资产对外出租租赁价格评估机构
2、寻源项目编号:SRC2607170060
3、标的信息:
|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类 | 备注 |
| ByItem | 评估服务 | 项 |
1.00 |
技术咨询服务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随公告在“云南能源集团招采发布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内自行查看和下载(http://zcfb.cnyeig.cn/sjhz/),并于2026年7月24日15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同时需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48591486@qq.com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竞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215 会议室。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28 日 14:00 时止;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纸质文件:需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与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文件份数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215会议室。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1、一般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或备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治理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12号)要求,在册资产评估师不低于30名。
3、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至今负责过2个及以上的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应当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5、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应当详细说明原因)。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将导致废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按照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四、竞谈文件提交要求
1、装订要求:报价文件要求用A4幅面打印,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
2、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6年7月28日14:00:00递交至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15会议室。联系人:鞠宁,联系电话:13708431513。
3、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4、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附件:询价参与确认函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附件:(报名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确认)
竞争性谈判参与确认函
XX公司:
我单位对贵公司XXX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