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8-13 截至时间:2026-08-13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
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招 标 人: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三章评标办法29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1.招标条件
为保障“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正常生产运行,现需开展“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招标人为“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负责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项目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场站生产运行管理、场站设备设施运维管理、输气管道线路巡护管理、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其他配套工作。
2.1.1.管线参数: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273,总里程121km,全线直埋敷设;管线起于中石油红河支线蒙自末站,途经蒙自市草坝镇、雨过铺街道、西北勒乡、鸣鹫镇、老寨乡及文山市薄竹镇,终点为文山马塘工业园区文山末站。
2.1.2.场站及阀室配置:全线配套6座线路阀室、蒙自首站扩建区域、文山末站。文山末站坐落于文山铝业厂区内,占地7200㎡,现暂定为区域中心站,承担区域统筹管理职能;站内集成过滤、计量、调压、加臭、清管、放空等全套工艺,以及配套新奥燃气、文山智慧园区设备各一套;
2.1.3.供气负荷:当前末站分两路外输,目前日最大输气量50万方,逐步将增长至70万方/天,全年连续不间断供气,场站需24小时值守。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项目121km属地巡线,安全生产运行、线路运行管理、安全附件定期检验、防雷接地定期检测、消防检测、人员安责险人员培训劳保服务等一切运维管理工作及完成相应工作对应的人员、车辆、工器具的配备。
特此说明: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仅对管道安全运行指标、设备完好率、巡护覆盖率等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考核;招标人不直接介入中标人派驻人员的日常排班、请销假审批及内部绩效考核等劳动人事管理,中标人派驻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及薪酬发放均由中标人独立负责。
2.3.1 安全生产运行责任及主要工作
中标人安全生产运行责任及日常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安全责任界定
中标人对其派驻现场全部作业人员、本合同项下全部运维作业全过程承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招标人对项目整体运营安全承担统一协调、监督管理法定主体责任,本合同相关约定不免除招标人法定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牵头搭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编制配套运维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细则、安全培训方案等文件;逐级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覆盖所有派驻运维人员。
(3)场站生产运行管理
负责场站日常安全生产运行、工艺流程及设备标准化操作,全过程规范巡检、设备检修、工艺放空、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各类危险作业报审、现场管控及作业闭环管理;配合完成清管、试压、干燥、动火连头等施工作业,协助下游新增用气接驳项目投产试运;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并出具整改建议;
负责计量系统、仪器仪表、压力表等设备日常运维管控,负责安全附件包括不限于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及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器等开展定期送检检定,按规定对项目开展防雷接地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并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检定报告;
对外来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全程落实现场作业监护;
负责阴极保护系统动态监测、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日常维保、故障识别与初步处置;定期分析阴极保护运行数据,每月编制并提交阴极保护运行评估分析报告;
按要求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配合各级安全检查;依照应急演练方案组织现场演练,完整留存全过程记录;协同推进场站、输气管道标准化建设;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派驻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对项目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与招标人承担同等安全管理责任。
(4)场站设备设施运维管理
全面负责场站所有工艺设备、公用配套设施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设备管理规程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定期保养、润滑紧固、防腐除锈、清洁防尘等常态化维护工作;建立单台设备台账,完整记录设备运行参数、检修记录、维保周期、备件更换、校验信息,做到一机一档、资料闭环。及时识别阀门、调压撬、过滤分离器、换热器、自控系统、紧急切断装置、消防安防设备、放空排污系统、电气配电设备等各类设备异响、泄漏、压力异常、动作失灵、仪表失准等故障,第一时间开展故障研判、隔离处置、维修更换;无法现场处置的重大设备缺陷,第一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报备,同步制定临时管控措施,防范设备带故障运行引发安全风险。按规范完成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流量计等安全计量仪表定期送检、校验工作,提前梳理校验计划并报送招标人备案;统筹设备备品备件清点、申报、存放管理,建立备件出入库台账,保障维修备件储备充足。设备检修、拆装、改造作业前编制专项检修方案,落实工艺隔离、泄压置换、能量锁定等安全措施;检修完工后组织试运调试,确认设备性能达标后方可恢复投用;同步更新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保证设备台账、现场实物、竣工图纸三者一致。同步落实设备防腐、排污疏通、金属构件跨接接地、防渗防漏等配套安全措施,对排污池、设备支架、操作平台、金属盖板等易产生静电、锈蚀部位定期检查维护,消除静电、腐蚀类安全隐患,定期开展防雷检测、消防检测,并出具符合规定的相关报告。
(5)输气管道线路巡护管理
负责管道全线日常巡护、高后果区、阀室、重点巡护点、地灾隐患点的巡查;统筹线路阴极保护系统运行维护;常态化巡检、养护管道穿跨越构筑物、水工保护设施;合理调配巡护人员力量,定期排查、消除管道沿线安全隐患,沿线故障处置,实现管线全周期规范化运维管理。
(6)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管理
编制全套培训教材,完成招标人场站在岗人员日常安全培训、实操考核;定期组织事故场景应急演练;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覆盖输气工艺、设备操作、设备日常维保、常见故障研判与维修实操,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同时保障中标人自有运维人员独立完成设备维保、故障处置工作;
全部培训方案须报送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培训效果未达到招标人管控标准的,中标人须按期优化调整,直至验收合格。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针对第三方破坏、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场站、管道泄漏、管线变形、设备更换等险情,配合招标人开展现场应急处置;依据招标人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演练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演练。
(8)其他配套工作
配合招标人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协助落实场站标准化建设、现场精细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协同迎接各级监管部门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整改闭环并通过复查验收;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落实下游用气用户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每年在沿线各乡镇开展不低于一次的管道保护宣传工作;
完成招标人临时交办的其他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2.4合同签订形式
本项目招标主体为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由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附属合同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为招标人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样本,投标人应当 重点查阅。招标人人与中标人人签订合同的核心条款不再调整(合同 确有遗漏重要条款的,招标人有权在签约合同时增加所遗漏的重要条款),非核心条款可根据双方谈判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2.5服务期限及地点
自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文山州文山市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符合中慧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制度等。
2.8进场时间及要求
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进场后,承包方安排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发包方开展生产工作。
2.9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小写:人民币2,253,471.8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叁仟肆佰柒拾壹元捌角捌分)。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0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方式为包干含税总价。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安全生产运行费、运维人工费、运维车辆使用费、场站安保、站场运行人员食宿费、运行人员劳保用品费、运维人员技术培训及取证费及运维运维服务费、社会保险与福利、通勤费、差旅费、日常办公消耗材料费、管道保护宣传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可提交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真实性承诺。
4.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有至少2项油气管道或天然气输配场站的运维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类型:可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须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合同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业主下达的任务书(或委托书)(业绩时间以任务书或委托书下达时间为准),或业主验收证明或结算证明(业绩时间以验收或结算证明签署时间为准)等有效证明材料。。
4.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该项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为准。
4.5、站长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安责险、五险、并定期体检):
4.5.1 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配备应满足生产运行的实际要求,同时发包方可结合自身生产运营需求对人员配置进行调整。
4.5.2 文山末站运维人员每班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含2人),末站所有运维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燃气输配场运行工证或燃气管网运行工证、压力容器操作证(R1);至少有1人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证。
4.5.3 线路管理人员配备4人,站管道巡线工原则上按照5km至8km配置1人的标准,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进行配备;另配备厨师1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
说明:(1)投标时,需将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压力容器操作证(R1)、应急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住建厅颁发的燃气输配场运行工证或燃气管网运行工操作证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管理证)附在投标文件中。(2)其他人员的配置、能力及取证承诺由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且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须明确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并提供对应人员的有效证照,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无法提供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的有效相关证件,发包方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按照标文件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8月2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和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账号:010000090494)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0423103@qq.com),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3 招标文件售价:¥600.00/份(大写:每份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现场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10室。
5.5 未按规定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厅。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出租房
联系人:卢工
电话:158872382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昭帅、蒋登星
电话:0871-68359985、13888016108
监督部门: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871-6719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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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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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出租房 联系人:卢工 电话:15887238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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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昭帅、蒋登星 电话:0871-68359985、1388801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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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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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项目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及云南省文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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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项目概况 |
负责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场站生产运行管理、场站设备设施运维管理、输气管道线路巡护管理、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巡检车辆、安全附件、防雷接地、消防设施定期送检检测及其他配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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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小写:人民币2,253,471.8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叁仟肆佰柒拾壹元捌角捌分)。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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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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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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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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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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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符合中慧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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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进场时间及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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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可提交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真实性承诺。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有至少2项油气管道或天然气输配场站的运维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该项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为准。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末站整体人员应满足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实际要求,其中文山末站运维人员每班在岗不少于2人(含2人),末站所有运维人员需持有云南省住建厅颁发的燃气输配场运行工证或燃气管网运行工证及压力容器操作证(R1);至少持有一本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证。说明:投标时,需将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压力容器操作证(R1)、应急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住建厅颁发的燃气输配场运行工证或燃气管网运行工操作证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管理证)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他人员按照承诺制,合同签订前明确人员并提供证照,同时低压电工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证为必备项目。若无法提供招标人可不签订合同。 线路管理人员配备4人,站管道巡线工原则上按照5km至8km配置1人的标准,厨师1人,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配备。 注:投标人若为新成立未满1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情况说明,本项不作为废标条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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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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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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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本项目现场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且对本合同项目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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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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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4小时内确认(收到澄清文件,盖单位章传真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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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包 |
仅允许劳务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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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转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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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偏离 |
不允许负偏离,允许正偏离。 例如: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及执业资格可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线路管理及场站运维人员巡检频次可高于发包人要求等相关条款可以正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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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如补遗书、气象、水文、地质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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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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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及形式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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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人发出澄清文件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确认,超出24小时未确认的,则视为同意澄清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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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及形式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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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人发出修改文件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确认,超出24小时未确认的,则视为同意澄清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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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外,无其他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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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投标报价 |
全费用含税包干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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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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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 |
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 保证金金额:¥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 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010000090494 注: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2.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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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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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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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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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都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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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存储),包含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文档(pdf格式)及可编辑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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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装订要求 |
正、副本分开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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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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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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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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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总则5.2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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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执行,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由4名评标专家库评委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4名专家库评委,招标人委托1名招标人代表。 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规〔2023〕1号),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与其代理项目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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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评标标准和办法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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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2-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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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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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合同签订形式 |
本项目签订书面的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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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合同生效 |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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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履约保证金 |
不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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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监督 |
详见总则第9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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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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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知识产权 |
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施工图纸,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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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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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本项目涉及的费用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参照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 下浮优惠如下:按下浮优惠68%计算。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本次招标不专门组织投标预备会,但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自行踏勘过程中或投标过程的相关问题并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澄清。
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给予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第二节商务部分
一、站长和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二、投标企业概况表
三、优惠服务承诺
四、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节技术部分
一、拟投入的辅助设备配置
二、运维服务方案、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计划
三、HSE管理体系及应急响应措施
四、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五、信息及文件管理
六、合理化建议
七、其他
第四节资质信誉部分
一、资格声明函
二、营业执照
三、财务状况
四、信誉承诺
五、其他要求
六、其他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项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本项目按照正常安全生产运行费、运维人工费、运维车辆费、场站安保、站场运行人员食宿费、运行人员劳保用品费、运维人员技术培训及取证费及运维服务费、社会保险与福利、通勤费、差旅费、日常办公消耗材料费、管道保护宣传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工作内容及企业实际投入运维服务资源的情况合理报价。合同总价为计税总价,本次报价需按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报价表填报含税包干总价。
投标报价应是运营维护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运营维护服务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利润、税金,包含但不限于提前进场费、运维人工费、运维车辆使用费、场站安保、站场运行人员饮食费、运行人员劳保用品、运维人员技术培训及取证费,以及运维服务费等。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合同载明的或隐含的各种风险,除另有约定外,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化而调整(除政策性调整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再获得额外的任何名目的价款支付。
分项报价表由投标人根据运维服务工作内容及所报方案自主编制填列,并根据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和价格填报投标总报价,未在分项报价表中填写的内容和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支付此项费用。
3.2.2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要制定运营维护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配备的人数和天数,人数做到精简高效。以及人员组织机构情况(包括人员职称、学历等)进行描述,还要说明轮休制度。
3.2.3运营维护的费用支付根据工作进度按月支付。
3.2.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否则,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或者有关招标行政监督机关有权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2.5本项目投标报价所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报价,任何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加改变招标人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7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各类具有标价的费用表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
3.2.8人员配备应满足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实际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站场运维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含2人),线路管理岗4人,厨师1人,管道巡线工设24人,原则上按照5km至8km配置1人的标准(站长及其他主要人员外相关人员),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进行配备;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款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各项资格条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运维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1本章第4.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款、第4款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开标(唱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的,应当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将不再接受任何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而未提出的异议。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4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须明确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并提供对应人员的有效证照,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无法提供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的有效相关证件,发包方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按照标文件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遵守以下纪律,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书面答复或者处理。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1)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超过投诉时效的;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此情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也给予相应的处罚。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0.4合同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1: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2:问题澄清函
问题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3: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3.1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4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名为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
3.2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招标人委派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
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客观、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5.1评标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颁发的规范和标准;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依据性文件。
5.2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1参加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招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不得将评标资料私自带离现场。
6.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
6.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3)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6)擅离职守;
(7)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8)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4在评标过程中,除非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主动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有任何游说、贿赂等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客观和公正地进行评标的行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 评标准备;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汇总评审结果;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8.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并签署评委声明书。
8.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8.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评委声明书。声明本人不符合9.1.3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8.1.3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招标人代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
8.2评标委员会主任及职责
8.2.1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
8.2.2评标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
(2)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
(3)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4)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的问题;
(5)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进行评审;
(6)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7)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审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并查验评审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8)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8.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8.3.1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
(3)开标会记录,包括异议提出及当场答复记录等;
(4)评标表格;
(5)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8.3.2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
9.1初步评审(含资格后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见本章附件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9.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9.1.2评标委员会应当拒绝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其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时被否决处理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9.2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报价、资信等)评审、技术评审,详见本章附件2详细评审表。
9.2.1报价部分评审,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内容进行以下评审:
(1)按第9.2.2项规定进行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
(3)报价部分量化得分计算。
9.2.2评标委员会将对经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小数点错位的除外。
特别说明:
(1)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修正仅限于9.2.2规定的算术性修正;
(2)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报价的校核;
(3)如修正总价,校核结果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
(4)如果校核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文件应当作否决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认为投标人不合理的报价部分(重大偏差除外),先行澄清、成本判断和依法否决;中标后合 同价款原则上应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以‘合同扣 减’替代评标程序。
。
9.3澄清、说明
9.3.1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问题澄清通知(格式见本章附件3)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或修正书面文件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4)对质疑或修正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递交到指定地点。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3.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9.3.3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应相应地予以进一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或补正。
9.3.4投标人针对质疑问题所做出的并被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3.5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9.4汇总评审结果
9.4.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本章规定,进行评分汇总并计算各有效投标的加权得分;再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加权得分进行最终汇总并计算各有效投标加权得分的平均值。按照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由高到低的次序,对各有效投标进行排序。
如果出现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优先排名次序的确定标准进行排序。确定优先排名次序的标准为:
(1)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低者;
(2)技术部分得分高者。
9.4.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本人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监督人员进行审核并签字。
9.4.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本人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涂改所填内容。修改处需签字确认。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最多3名中标候选人。
11.1评标委员会完成上述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工作后,应及时整理评审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签到记录;
(2)评委声明书;
(3)初步评审记录;
(4)详细评审记录;
(5)对投标文件的质疑、澄清、说明或补正记录;
(6)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若有);
(7)各评委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记录;
(8)评标结果汇总排序记录;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书面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监督人员审核确认后提交招标人。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招标人。
11.3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本章附件1“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3.1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重大偏差是指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质量及实施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权利及投标人义务等造成重大削弱或限制的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符合否决条件第13.1款中规定情形的,属于重大偏差。
(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13.2有效投标是指没有被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的投标。
13.3量化分值小数点后有效位数确定:本办法中量化评分分值在计算过程中和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内容和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评标活动暂停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评标条件时,继续评标。
1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5.1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经监督部门认定需重新评审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重新评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确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2)对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相关的决议或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而评标委员会认为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竞争性的,将按下述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剩余两家有效投标人的,则仍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分并推荐;
(3)招标文件其他组成内容与评标办法之间或者评标办法内容中出现矛盾性规定,又没有规定其优先解释顺序,不具有可操作性,以致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
(4)评标条件和标准明显背离科学性原则,不符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致使继续评标将严重损害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5)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可按评审办法继续评审。
附件1:初步评审表
附件2:评分细则
附件1
初步评审表
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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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意见 |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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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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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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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性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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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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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站长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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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技术条件 |
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不得有重大偏离 |
| |
|
权利义务 |
合同条款及格式没有重大偏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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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
| ||
附件2评分表
|
评标参数的确定: a有效评标价(t):投标人经报价的算术性校核澄清和补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t1、t2、…、tn)。 b评标价个数(n):指所有参与评标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个数。 c定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高价为tmax,有效报价中最低评标价tmin。 d评标基准价P的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合格投标人数大于5家(不含5家),评标基准价:P=(t1+t2+…+tn- tmax -tmin)÷(n-2); (2)合格投标人数少于5家(含5家)时,评标基准价:P=(t1+t2+…+tn)÷n | |||
|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备注 |
|
报价部分(满分40分) |
报价 |
40 |
投标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得报价基本分(35分);低于评审基准价10%(含10%)以内,在报价基本分的基础上,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加0.5分,最多得满分;低于评审基准价10%以外的部分,从40分起扣,每超1%扣0.5分,扣完为止。高于评审基准价时,从35分起扣,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 |
|
商务部分(满分5分) |
业绩 |
5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最低业绩要求得2分,每新增1项油气管道或天然气输配场站运行维护服务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注: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价格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业主下达的任务书(或委托书)(业绩时间以任务书(委托书)下达时间为准)或业主验收或结算证明(业绩时间以验收或结算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
|
技术部分(满分55分) |
拟投入的人员及设备配置方案 |
10 |
配置方案优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7~10]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4~7]分,基本满足的得[0~4]分。 |
|
运维服务方案、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计划 |
15 |
运维服务方案、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计划编制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管道保运要求得(10~15]分;针对性一般得(6~10]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6]分。 | |
|
HSE管理体系及应急响应措施 |
10 |
HSE体系健全,目标职责明确,HSE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齐全且针对性强得(7~10]分,针对性一般得(4~7]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4]分。 | |
|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 |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的得(7~10]分,针对性一般得(4~7]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4]分。 | |
|
信息及文件管理 |
5 |
信息及文控岗位配置合理、针对性强,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得(3~5]分,针对性一般得(2~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2]分。 | |
|
合理化建议 |
5 |
对运行维护组织和方案、工期计划、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针对性强得(3~5]分,针对性一般得(2~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2]分。 | |
|
合计 |
100 |
| |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维服务的目标、内容、方式
(一)运维服务的目标:
保障站场及管线安全平稳运行,完成调度及输配气任务。
(二)运维服务的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服务范围
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工程自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蒙自末站接入天然气,蒙自末站出站压力3.0MPa,通过DN250天然气高压管道输送121km至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文山末站。本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文件、应急预案、培训方案、生产运行报表等技术文件及三大规程并汇编成册;负责根据站场及线路的运行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站场操作手册,确保具备实际指导需求,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行维护,巡检车辆、线路巡检及管理,安全附件、气体检测仪定期送检检测、消防设施、防雷接地定期检测并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告。
2.安全生产运行责任及主要工作
承包方安全生产运行责任及日常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安全责任界定
承包方对其派驻现场全部作业人员、本合同项下全部运维作业全过程承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发包方(发包方)对项目整体运营安全承担统一协调、监督管理法定主体责任,本合同相关约定不免除发包方法定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发包方要求搭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编制配套运维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细则、安全培训方案等文件;逐级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覆盖所有派驻人员。
(3)场站生产运行管理
负责场站日常安全生产运行、工艺流程及设备标准化操作,全过程规范巡检、设备检修、工艺放空、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各类危险作业审查、现场管控及作业闭环管理;配合完成清管、试压、干燥、动火连头等施工作业,协助下游新增用气接驳项目投产试运;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并出具整改建议;
负责计量系统、仪器仪表、压力表等设备定期检定、日常运维管控;
对外来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全程落实现场作业监护;
负责阴极保护系统动态监测、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日常维保、故障识别与初步处置;定期分析阴极保护运行数据,每月编制并提交阴极保护运行评估分析报告;
按要求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配合各级安全检查;依照应急演练方案组织现场演练,完整留存全过程记录;协同推进场站、输气管道标准化建设;
承包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与发包方承担同等安全管理责任。
(4)场站设备设施运维管理
全面负责场站所有工艺设备、公用配套设施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发包方设备管理规程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定期保养、润滑紧固、防腐除锈、清洁防尘等常态化维护工作;建立单台设备台账,完整记录设备运行参数、检修记录、维保周期、备件更换、校验信息,做到一机一档、资料闭环。及时识别阀门、调压撬、过滤分离器、换热器、自控系统、紧急切断装置、消防安防设备、放空排污系统、电气配电设备等各类设备异响、泄漏、压力异常、动作失灵、仪表失准等故障,第一时间开展故障研判、隔离处置、维修更换;无法现场处置的重大设备缺陷,第一时间向发包方书面报备,同步制定临时管控措施,防范设备带病运行引发安全风险。按规范完成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流量计等安全计量仪表定期送检、校验工作,提前梳理校验计划并报送发包方备案;统筹设备备品备件清点、申报、存放管理,建立备件出入库台账,保障维修备件储备充足。设备检修、拆装、改造作业前编制专项检修方案,落实工艺隔离、泄压置换、能量锁定等安全措施;检修完工后组织试运调试,确认设备性能达标后方可恢复投用;同步更新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保证设备台账、现场实物、竣工图纸三者一致。同步落实设备防腐、排污疏通、金属构件跨接接地、防渗防漏等配套安全措施,对排污池、设备支架、操作平台、金属盖板等易产生静电、锈蚀部位定期检查维护,消除静电、腐蚀类安全隐患。
(5)输气管道线路巡护管理
负责管道全线日常巡护、沿线故障处置;统筹线路阴极保护系统运行维护;常态化巡检、养护管道穿跨越构筑物、水工保护设施;合理调配巡护人员力量,定期排查、消除管道沿线安全隐患,实现管线全周期规范化运维管理。
(6)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管理
编制全套培训教材,完成发包方场站在岗人员日常安全培训、实操考核;定期组织事故场景应急演练;
培训内容覆盖输气工艺、设备操作、设备日常维保、常见故障研判与维修实操,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同时保障承包方自有运维人员独立完成设备维保、故障处置工作;
全部培训方案须报送发包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培训效果未达到发包方管控标准的,承包方须按期优化调整,直至验收合格。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针对第三方破坏、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场站、管道泄漏、管线变形、设备更换等险情,配合发包方开展现场应急处置;依据发包方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演练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演练。
(8)其他配套工作
配合发包方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协助落实场站标准化建设、现场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
协同迎接各级监管部门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配合发包方完成整改闭环并通过复查验收;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落实下游用气用户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完成发包方临时交办的其他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三)服务的方式及管理模式:
1.发包方指定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现场服务团队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与考核;现场生产管理由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或指令实行自主管理,发包方不直接干涉承包方正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2.承包方现场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方负责其服务人员的组织管理和运维服务;负责与发包方具体工作的衔接与沟通等,保障发包方站场和管线的安全平稳运行;
3.承包方在现场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若干操作人员,根据发包方场站岗位的需求情况配备,同时应满足项目运行维护实际要求。在发包方场站需求人员发生变化时,至少提前20天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服务人员作出调配;
4.承包方配备人员必须持有满足岗位工作开展需要的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现场操作与处理问题的能力;
5.承包方在站场的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且人员相对固定,每天对站场运行设备不少于12次现场巡查;
6.承包方应根据设备设施的运行时间、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发包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等对设备开展相关的维护保养,并做详实记录,由发包方技术人员进行签认;
7.对设备出现的故障,承包方应将故障现象、故障分析、维修情况、维修结果、防范措施的制定情况等做详实系统的记录;
8.承包方应掌握并记录现场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动态,随时掌握运行情况。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工况条件及时将各设备设施调整至最佳运行状态;
9.承包方现场配置的全部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是已与承包方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员工。
10.承包方配备的任何人员需通过发包方考核后方能上岗,如果发包方认为承包方配备的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承包方需进行更换。
第二条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1、 合同计税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税率6%。
合同总价应包括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运营维护服务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发包方人员培训费、生产服务费、正常安全生产运行费、运维人工费、属地巡线工人工费、运维车辆使用费、场站安保、站场运行人员饮食费、运行人员劳保用品、运维人员技术培训及取证费及运维服务费等,涉及需其他方参与的维抢修费用除外。
合同价税构成清单如下:
2、 支付方式:
1)按照合同总价,平均分12期,每月按每期服务费的70%支付;
2)当期服务费的30%作为考核金额,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确认后,当月考核金额与次月服务费一并支付。若考核未达到相关要求,则在每月考核金额内扣减,扣减上限不超过当期服务费的30%。
3承包方每月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场时间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发包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线路及站场,红河州蒙自市及文山州文山市。
3.进场时间及要求
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
第四条协作事项
为保证承包方有效进行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发包方提供承包方承揽业务所涉及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设计图、设备设施设计图纸、技术规格说明书、站场工艺流程图、自控系统控制原理图等。
2.提供工作条件
(1) 发包方提供场站必要的办公、住宿及维修场所及公共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打印机、电话、传真、扫描仪;
(2) 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及通信网络
(3) 发包方提供满足正常设备运转、维护保养、维修所必需的常用工器具消耗生产物资(如柴油、加臭剂等);
(4) 承包方负责除发包方提供的常用工具及公共办公设施外,负责提供项目工作所需要的其他工器具及相关设备;
3.承包方进驻发包方工作场地后,发包方提供的常用工器具如下表,承包方可正常使用,若生产运行过程中需使用其他专用工器具,由承包方准备。生产类的低值易耗品如:润滑油、抹布、油漆、毛刷、铜制毛刷、生料带、密封脂、密封胶、棉纱、擦机布、除锈剂等由承包方根据场站实际运行情况准备。
|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备注 |
|
一 |
工器具 |
|
|
|
1 |
检测类器具 |
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万用表、游标卡尺、温湿度表、检漏喷壶 |
|
|
2 |
钢制工具 |
活动扳手、开口扳手、双梅花扳手、内六角扳手、F型扳手、钢丝钳、尖嘴钳、剥线钳、斜口钳、钢筋断线钳、液压压线钳、敲击开口扳手、敲击梅花扳手、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圆头锤、工业级管钳 |
|
|
3 |
防爆工具 |
防爆钢丝钳、防爆尖嘴钳、防爆剥线钳、防爆斜口钳、防爆活动扳手、防爆敲击开口扳手、防爆敲击梅花扳手、防爆塑柄八角锤、防爆一字螺丝刀、防爆十字螺丝刀、防爆方头F型扳手、防爆圆形扁铲、防爆撬棍 |
|
|
4 |
电动工具 |
冲击钻、角磨机、手电钻 |
|
|
5 |
切割工具 |
钢锯弓、柴刀、剪草刀 |
|
|
6 |
通信照明 |
防爆头灯、防爆探照灯、多功能强光防爆电筒、防爆对讲机 |
|
|
7 |
个体防护 |
安全帽(参观人员使用)、防静电大褂(参观人员使用) |
|
|
8 |
灭火/阻火器 |
手提灭火器、锥桶 |
|
|
9 |
登高工具 |
伸缩梯、铝喇叭人字梯 |
|
|
10 |
辅助工具 |
防爆手机、两人轮推车、电工工具、工具架、风向标、注脂枪、阀门锁、阀门链锁 |
|
|
二 |
备品备件 |
密封胶带、电动执行机构主板、保险端子、油漆类、二阀组、仪表、刷子类、砂纸、手套类、电池、螺栓、螺母、垫片、U型卡、镀锌六角螺栓 |
|
|
三 |
应急救援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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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维抢修警示类 |
警示锥桶、警示牌、警戒带、夜间警示灯 |
|
|
2 |
防爆物资 |
防暴头盔、防爆手持扩音器、防暴警棍、防爆脚叉、防暴钢叉、防刺服、防暴盾牌 |
|
|
3 |
防汛物资 |
雨衣、雨鞋、防爆潜水泵、防汛尼龙袋、吸水膨胀袋(防汛)、救生衣、尖头铁锹、十字镐、平头铁锹 |
|
|
4 |
应急防护 |
绝缘橡胶手套、绝缘棒、安全绳、安全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爆轴流风机、家用医药箱多功能急救箱 |
|
|
5 |
应急维修 |
防爆手拉葫芦、吊带、吊扣、防爆移动线盘、移动式防爆配电箱 |
|
|
四 |
安全生产物资 |
围墙顶部防护网、工业视频监控、三桩两牌、三角里程桩、三角标志桩、三角分界桩、方形加密桩、油漆、轴流风机、阀门清洗液、密封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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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管道巡检 |
管道探测仪、卫星手持终端、万用表、硫酸铜参比电极、接地电表、接地地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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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办公、生活物资 |
办公桌、办公椅、打印机、投影仪、会议圆桌、办公电脑、文件柜、文件盒、床具、除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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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资料、设备、工器具及材料应返还至发包方,除常用使用消耗(如螺母、垫片、一次性雨衣等),及自然损耗或易损件物资(螺丝刀、扳手等)外,若出现其他重要物资损坏,双方根据使用损坏情况协商折价赔偿。
第六条履约保证
无
第五条保险
1.承包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发包方过错除外),由承包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2.因发包方过错造成承包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承包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发包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发包方不予赔偿。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发包方的权利
发包方指定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现场服务团队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与考核;现场生产管理由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或指令实行自主管理,发包方不直接干涉承包方正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1)派驻站长对全站运维工作拥有统一调度权,对运维工作进度、作业质量、安全合规性开展全流程监督考核;
(2)有权要求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落实各项工作指令,对外包人员安全资质、操作技能、劳动纪律开展月度考核,对履职不合格、专业能力不足、不服从调度人员,书面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
(3)现场检查发现设备、管线安全隐患,可直接向承包方及现场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按合同约定开展费用扣罚;
(4)核查外包运维资料、设备维保档案完整性,依据月度考核结果核算运维服务费,落实奖惩机制;
(5)监督承包方现场负责人班组管理、人员考勤、劳保发放、取证培训等内部管理工作,对管理缺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6)在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生产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减派遣人员,但应提前20日通知承包方增减人员数额;增减人员的费用,按合同约定人工费用标准和增减人员实际服务天数计算支付;
(7)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的日常生产组织和人员管理进行监督,但不直接指挥现场操作(紧急情况及现场“三违”除外);
(8)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运维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内部标准、制度及本合同规定要求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相应的月度费用,并按发包方的管理制度给予奖惩。
(9)发包人变更,如发包方更换时,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签订主体变更的补充协议。
(10)根据实际情况发包方有权修改完善考核办法。
(11)关于承包方用工自主权的约定: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包方仅对管道安全运行指标、设备完好率、巡护覆盖率等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考核;发包方不直接介入承包方派驻人员的日常排班、请销假审批及内部绩效考核等劳动人事管理,承包方派驻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及薪酬发放均由承包方独立负责。
2.发包方的义务
(1) 无偿提供场站办公、住宿、食堂场地,供应运维所需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不含消耗性办公耗材);
(2) 移交公司现行场站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运行台账模板,及时同步生产调度数据、管线动态信息;
(3) 承担场站生产、生活水电费用,严禁对运维人员下达违章作业指令,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由我司全权承担;
(4) 负责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全体外包人员开展统一安全技术交底、生产运行标准培训。
(5) 发包方有按合同有关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支付运营维护服务费用的义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发包方提供合规作业场所,按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收取运维服务费用;
(2)人员更换需提前20日书面报备发包方派驻管理岗,新人员经发包方安全、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超出合同范围、违反安全规范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由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发包方站长反馈,必要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检举。
(4)承包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2.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负有生产阶段提前进场熟悉服务内容的义务,并对其服务内容负责。
(2)承包方服务应达到如下标准:
1所辖区域内各类资料录取准确率不低于100%;
2设备完好率 95%以上;
3无安全生产责任上报事故;
4无环境污染责任上报事故;
5 无新增占压情况;
(3)承包方需定期不定期对场站线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整改场站、管线安全隐患的义务。
(4)必须指定专职现场负责人,全权承担所有外包人员内部管理工作,包含人员考勤、班组分工、日常行为管理、后勤统筹、人员流失补充、内部班前交底等,确保外包队伍稳定可控;现场负责人须全程驻站,不得擅自脱岗;
(5)严格服从发包方统一调度安排,组织全体外包人员落实场站24小时值守、管线巡检、设备维保、隐患整改、第三方监护等全部运维任务,及时向发包方派驻管理岗反馈现场人员、设备、管线各类问题;
(6)承包方站场操作人员在日常运行中按要求每天对站场运行设备进行不少于12次现场巡查;属地巡线工每天对线路开展徒步巡线,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汇报处理,并反馈发包方;线路管理人员每周对线路巡查1次,每月对线路及站场阴保系统测试1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做好相关记录;
(7)承担除不可抗力外全部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外包班组内部管理疏漏、人员违章操作、现场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管线泄漏、新增占压、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的,由承包方全额赔偿;
(8)承包方发现现场问题应立即向发包方汇报,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在发包方的监护下及时处理,问题或故障解除后须由发包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若因设备、配件等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说明故障的现象、原因、处理方法、所需时间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9)承包方负责对站场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工艺场区环境卫生等各项数据进行收集、填写各类报表并上报,应及时录取全、准各项资料,完善原始记录;根据设备的运行、维修情况建立设备档案,如实记录维护保养的内容、故障现象、故障分析、故障处理、更换备件的型号、数量、维护保养人、检验人、验收人等内容,并详尽统计到规定的月度、季度、年度总结;
(10)承包方服务人员应遵守发包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发包方管理人员随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检查与监督,在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对发包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1)对于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暂时或长期使用的工用具、材料、配件等,如承包方丢失,由承包方照价赔偿所有丢失物件,由于承包方操作不当损坏的工器具,由承包方补充配置;
(12)承包方因违章操作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应赔偿发包方损失,但在采取应急措施过程中,由于保护发包方财产造成承包方财产损失的,保险范围内的由承包方按照保险相关规定执行,保险范围外的由发包方负责;造成承包方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等事故,承包方按照国家工伤有关规定执行;
(13)统筹负责承包方从业人员取证组织工作,所有驻场人员按细则要求按期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城镇燃气从业人员上岗证》等,至少持有一本《电工证》及《化工仪表自动化操作证》,对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并保证承包方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工作能力;合同签订前提供发包方查验后方可上岗,如过程中确需替换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与能力。
(14)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的各项生产指令或调度运行的统一安排,接受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发包方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5)承包方在生产管理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发包方的有关安全环保规定,负责生产管理中的安全环保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16)承包方有义务与承包方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发包方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向承包方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且不得延迟;
(17)承包方服务人员保障管道和站场在允许的工况下运行,进行变工况运行须经过工艺技术校核,并征得发包方同意;
(18)紧急情况时,承包方有义务进行抢险工作,将损失及影响降至最低;
(19)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发包方安健环制度要求进行事故上报。
(20)承包方按照发包方要求,自行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劳保服装、劳保鞋、手套、耳塞等)。
(21)承包方负责承担场站、管线日常维护保养及生产办公所需耗材的供应(单项金额不超过300元的)。
(22)承担除不可抗力外全部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外包班组内部管理疏漏、人员违章操作、现场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管线泄漏、新增占压、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的,由承包方全额赔偿。
(23)若由承包方有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所有损失。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由双方签订《HSE管理协议书》(见附件)。
第七条考核办法
1、 考核指标包含但不限于:
(1)单台设备完好率需达到95%。设备完好率=(总工作天数-故障停工天数)/总工作天数×100%(总工作天数按当月考核天数计,若多台设备同时故障,影响向下游供气的,按照最低设备完好率取单台设备完好率,若不影响向下游单位供气的,则按照单台设备完好率计算)
(2)运维期间新增占压0%
(3)上报数据表及时率100%
(4)阴保投运率100%
(5)人员到岗率100%
(6)相关制度执行率100%
(7)器具保养合格率100%
(8)输差控制在+0.5%之下。
具体条款以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运维月度考核计划表为准。
2、 质量控制
承包方实施的工作、提供的工作设备和工作成果应能完全满足本合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良好的行业惯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缺陷。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作中存在任何缺陷或不能满足前述质量要求,承包方应承担质保责任,采取修复措施或重新提供相关服务,直至消除该等缺陷并为发包方所接受。
3、 考核执行办法
(1)设备完好率考核:单台设备完好率在85%~95%之间(以下均含本数),扣减1000元/次;%,单台设备完好率在75%~85%之间,扣减3000元/次,单台设备完好率在65%~75%之间,扣减5000元/次,单台设备完好率在55%~65%之间,扣减10000元/次,单台设备完好率低于55%,扣减70000元/次。(单台设备按月考核,若扣减金额超过当月考核金额的,从次月运维服务费用中扣减)
(2)运维管理考核:考核分值≥90分;不扣减当月考核金额,80分≤考核分值<90分,扣减当月考核金额的10%;70分≤考核分值<80分,扣减当月考核金额的20%;60分≤考核分值<70分,扣减当月考核金额的30%;50分≤考核分值<60分,扣减当月考核金额的50%;40分≤考核分值<50分,扣减当月考核金额的70%;考核分值低于40分,则全额扣减当月考核金额。(具体考核内容以运维管理考核表为准)
(3)隐患及占压: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形成隐患,由承包方负责处理。若因承包方巡检工作不到位,出现的新增占压,由承包方负责清理。
(4)输差控制:输差控制在+0.5%之下,不进行考核,输差大于0.5%,每增加0.5%,扣除当月考核金额的5%。
第八条运维服务工作验收
1.甲乙双方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2.发包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每月度对承包方完成的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出具书面材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保证和陈述
1.发包方保证和陈述如下:
(1)发包方具备可委托进行运维服务的合法资格,且已经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包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国家和本单位所要求的任何授权或批准;
(2)发包方按约定支付运维服务费用;
(3)发包方按约定对运维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4)发包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保证承包方在现场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
(5)发包方不得违章指挥,如果强行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承包方保证和陈述如下:
(1)承包方具备接受委托进行运维服务的合法资格,且已经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包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国家和本单位所要求的任何授权或批准;
(2)承包方应具备足够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应的人员、工作条件和经验等;
(3)承包方保证未经发包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履行本合同的技术、信息擅自向第三方公开、提供、许可;
(4)承包方保证,根据发包方要求,对发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5)承包方保证,根据发包方要求,在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后及时返还所有技术资料,并销毁自己保存的所有技术资料载体;
(6)承包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第十条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双方雇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创造、取得和/或开发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及信息、未公开的发明、发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原始记录及管理诀窍等其他相关的信息,承包方对接触到的发包方场站工艺、设备参数、输气运行数据、场站布局、阀室位置等涉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摘抄、外传,合同终止后该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合同终止时,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返还、销毁全部发包方技术资料,不得私自留存。
1.合同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表文章、复制等。合同双方同意并保证,除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合同双方雇员和相关人员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双方与其雇员或相关人员应有书面保密协议(包括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等),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合同一方雇员及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该合同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2.合同双方同意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合同对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信息均不构成或意味着该方将其所拥有的保密信息转让或许可给合同对方,也不构成向合同对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许可或其他授权。
3.发包方所有场站工艺图纸、管道资料、设备台账、SCADA 系统数据、场站运行参数、隐患台账、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文件等全部技术及商业信息的知识产权均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仅可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运维服务工作
4.承包方在履行本天然气场站运维服务过程中,基于发包方场站设施、运行数据、现场条件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场站运维方案、隐患排查报告、设备检测分析报告、故障处置记录、专项整改方案、巡检手册、定制化运维文档、现场优化技术方案、事故分析报告等全部文件、资料,全部知识产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应在成果交付时向发包方移交全部纸质及电子版本资料,不得私自留存副本(承包方仅可留存内部归档必需的一份副本,承担保密义务)。
5.承包方利用自身原有通用工具、通用运维平台、标准化运维模板(不结合发包方场站专属数据)形成的固有知识产权,归承包方所有,但发包方享有本合同范围内免费使用权,承包方不得限制发包方正常使用。
6.合同双方同意,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的10年。保密期届满,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开保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
1.承包方的违约
(1)承包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和内容:
1)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履行责任和义务;
2)在未获得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3)在发包方提出书面要求后未能按发包方要求更换人员;
4)运维服务工作验收不合格;
5)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方面的有关规定。
6)违反岗位操作规程
7)违反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在本款第(1)项所述的一项或多项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发包方将书面通知承包方就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在收到发包方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如果承包方的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或其补救行为不能令发包方满意,则发包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采取下述其中一项处理措施:
1终止合同;
2暂停或撤销承包方所承担的部分工作;
3就承包方的违约行为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要求承包方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上月度运维服务费用的【1%】)。
2. 发包方违约:
(1)发包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形式和内容:
1未能较好的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现场安全隐患需要发包方投入资金整改或制定防范措施的,发包方无故拖延致使承包方服务人员存在人身安全隐患;
3运维服务费用逾期支付超过5个工作日;
4违反合同的其他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本款第(1)项所述的一项或多项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承包方将书面通知发包方就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在收到承包方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如果发包方的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或其补救行为不能令承包方满意,则承包方有权根据违约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采取下述其中一项处理措施:
1中止合同;
2暂停所承担的部分工作;
3就发包方的违约行为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要求发包方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上月度运维服务费用的【1%】;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当期费用总额的0.5‰的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
至以下地址,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和传真号码,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传真到原地址即视为送达。
发包方:
通讯地址:
收件人: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承包方:
通讯地址:
收件人: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时间超过 30天,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约定工作范围之外需要增加其他工作内容需要调整变更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变更。合同约定工作范围之内运维服务合同单价与市场价发生变化时,合同为综合固定单价包干价,单价不得调整。
2.合同的解除
合同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而解除合同的情形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1)承包方严重违约导致发包方产生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发包方违约支付运维服务费用(或拒不支付)3个月以上,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如有需要,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承包方需无条件接受,并无偿配合发包方完成交接工作;合同解除后,后续合同款项发包方不再支付。
3.合同的终止
解除合同即意味着合同终止。在解除、终止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双方过错责任,双方的过错责任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变更时,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内容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因变更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责任、期限等。信函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通过向发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
1.承包方安排在发包方上岗人员在发包方工作期间患病后,非因公负伤,承包方应及时更换补充人员。因工负伤的由承包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
2.合同期满后,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工作质量确定是否续约,如确定续约;合同约定条款需要修改完善,重新签订新合同的,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仍遵照本合同执行。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5.双方签订的《HSE管理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6份,发包方执3份,承包方执3份。
7.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附件1:《HSE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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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发包方):(公章) |
承包人(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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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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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联行号: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联行号: 账号: |
附件:《HSE管理协议书》
HSE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就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等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
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第二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承包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有权要求承包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有权对承包方HSE业绩、作业人员资质、培训、技能等进行审查、验证、考核。
4.有权对承包方作业现场的HSE作业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整改、处罚或停止作业等。
5.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发包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与行业要求,在承包方的协助下及时办理各种设备的检验手续。
2.发包方应积极为承包方创造现场作业条件及进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支持。
3. 在工作作业过程中,积极地传达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HSE工作的方针政策。
4.协调配合承包方搞好作业人员的HSE教育培训。
5.发生事故后协助承包方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第三条,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
1.有权对发包方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对发包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发生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时,承包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及时向发包方通报。
(二)承包方的义务
1.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补充制度之规定,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
3.对作业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HSE意识和安全技能,并通过发包方的审核认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所持证件有效合法。
4.承包方必须自行为运营维护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5.在作业过程中属于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作业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作业方案和保证措施,经发包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发包方安健环制度要求进行事故上报。
7.应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8.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发包方规定的防护用品、器材等。
9.按照发包方的安排,积极开展HSE活动。
10. 负责与生产相关的地方关系协调。
第四条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发包方有关规定进行。
4.发包方违约造成的事故,发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
5.承包方违约造成的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发包方。
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对承包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发包方市场资格。
第五条事故处理
1.作业过程中承包方发生HSE事故,除按规定上报所在单位之外,还必须根据事故大小按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发包方报告,并负责事故调查和提交事故报告,邀请发包方协助调查。
2.由于承包方未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HSE管理规定开展运营维护工作或由于承包方的管理与现场误操作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赔偿给发包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3.由于工程设计缺陷及工程、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安排在现场的实习人员应服从承包方的管理与指挥,由于发包方实习人员不服从承包方指挥与管理所造成的事故或人员伤亡,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1.双方签订主合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2.本协议一式六份,随主合同装订。
3.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4.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补充解决。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工程自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蒙自末站接入天然气,蒙自末站出站压力3.0MPa,通过DN250天然气高压管道输送121km至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文山末站,经文山末站调压后下游用户供气。本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文件、应急预案、培训方案、生产运行报表等技术文件及三大规程并汇编成册;负责根据站场及线路的运行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站场操作手册,确保具备实际指导需求,提供巡检车辆负责场站及管线整体运行维护,安全附件、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定期送检检验,定期开展防雷接地检测、消防检测。
执行或参考的标准与依据(下列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令(2000)
《天然气》GB17820-2018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T5922-2012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6168-2007
《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05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油气集输管道工程》SY4204—2007
《长输管道阴极保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4006-90
《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T5922-2012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GB/T18603-2014
《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GB/T18604-2001
《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和保温层现场补伤施工及验收规范》SY4058-9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15
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1)中标人对其派驻现场全部作业人员、本合同项下全部运维作业全过程承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牵头搭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编制配套运维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细则、安全培训方案等文件;逐级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覆盖所有派驻运维人员。
(3)场站生产运行管理
负责场站日常安全生产运行、工艺流程及设备标准化操作,全过程规范巡检、设备检修、工艺放空、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各类危险作业报审、现场管控及作业闭环管理;配合完成清管、试压、干燥、动火连头等施工作业,协助下游新增用气接驳项目投产试运;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并出具整改建议;
负责计量系统、仪器仪表、压力表等设备日常运维管控;
对外来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全程落实现场作业监护;
负责阴极保护系统动态监测、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日常维保、故障识别与初步处置;定期分析阴极保护运行数据,每月编制并提交阴极保护运行评估分析报告;
按要求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配合各级安全检查;依照应急演练方案组织现场演练,完整留存全过程记录;协同推进场站、输气管道标准化建设;
中标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派驻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对项目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与招标人承担同等安全管理责任。
(4)场站设备设施运维管理
全面负责场站所有工艺设备、公用配套设施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设备管理规程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定期保养、润滑紧固、防腐除锈、清洁防尘等常态化维护工作;建立单台设备台账,完整记录设备运行参数、检修记录、维保周期、备件更换、校验信息,做到一机一档、资料闭环。及时识别阀门、调压撬、过滤分离器、换热器、自控系统、紧急切断装置、消防安防设备、放空排污系统、电气配电设备等各类设备异响、泄漏、压力异常、动作失灵、仪表失准等故障,第一时间开展故障研判、隔离处置、维修更换;无法现场处置的重大设备缺陷,第一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报备,同步制定临时管控措施,防范设备带病运行引发安全风险。按规范完成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流量计等安全计量仪表定期送检、校验工作,提前梳理校验计划并报送招标人备案;统筹设备备品备件清点、申报、存放管理,建立备件出入库台账,保障维修备件储备充足。设备检修、拆装、改造作业前编制专项检修方案,落实工艺隔离、泄压置换、能量锁定等安全措施;检修完工后组织试运调试,确认设备性能达标后方可恢复投用;同步更新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保证设备台账、现场实物、竣工图纸三者一致。同步落实设备防腐、排污疏通、金属构件跨接接地、防渗防漏等配套安全措施,对排污池、设备支架、操作平台、金属盖板等易产生静电、锈蚀部位定期检查维护,消除静电、腐蚀类安全隐患。
(5)输气管道线路巡护管理
负责管道全线日常巡护、沿线故障处置;统筹线路阴极保护系统运行维护;常态化巡检、养护管道穿跨越构筑物、水工保护设施;合理调配巡护人员力量,定期排查、消除管道沿线安全隐患,实现管线全周期规范化运维管理。
(6)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管理
编制全套培训教材,完成招标人场站在岗人员日常安全培训、实操考核;定期组织事故场景应急演练;
培训内容覆盖输气工艺、设备操作、设备日常维保、常见故障研判与维修实操,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同时保障中标人自有运维人员独立完成设备维保、故障处置工作;
全部培训方案须报送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培训效果未达到招标人管控标准的,中标人须按期优化调整,直至验收合格。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针对第三方破坏、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场站、管道泄漏、管线变形、设备更换等险情,配合招标人开展现场应急处置;依据招标人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演练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演练。
(8)其他配套工作
配合招标人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协助落实场站标准化建设、现场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
协同迎接各级监管部门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整改闭环并通过复查验收;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落实下游用气用户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完成招标人临时交办的其他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如招标人要求,需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文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培训方案、生产运行报表等技术文件及三大规程汇编成册。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禁令和制度,明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要熟知本岗位的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危险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操作票和调度令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熟练掌握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和事故处理的应急方案,做到防患未然。
3.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有权制止、纠正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
4.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用具、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齐全好用,出现事故时及时报警,迅速控制,正确处理。消防器材严禁挪作他用。
5.非本岗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岗位乱动设备或者进行操作,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6.岗位操作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7.记录好生产数据,数据翔实、准确。
8.加强装置的运行管理,合理控制能耗指标,开展节能降耗研究。
9.定时对现场设备进行清扫、擦拭,确保设备表面整洁无油污。
1.无责任性上报安全事故,无环境污染和职业卫生事件;
2.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节前及特殊时段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采取必要的削减控制措施并上报招标人;
3.参与招标人HSE体系的构建,贯彻落实HSE体系;
4.执行招标人的安全管理规定;
5.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6.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7.参与招标人的应急演练,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
8.建立安全台账,规范资料管理,迎接上级安全检查;
9.上报压力管道在线检验、定期检验计划。
10.所投入的交通工具、工作服等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投标报价标准要求。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运行调度的统一指挥,确保安全、平稳、低耗。
2.熟练掌握本站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及工艺要求。
3.认真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收集分析运行参数。
4.生产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5.根据生产要求,完成数据的统计、记录,做到齐全、准确、及时、字迹工整。
6.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7.配合其他班组完成有关生产工作。
9.保持本岗位清洁卫生。
1.岗位人员必须每小时手持工具、抹布,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进行检查。
2.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对本岗位所属的仪表、工艺流程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运行设备要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各岗位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生产、设备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4.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各岗位操作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的过程以及仍然存在的问题经验和教训等,都必须向值班站长汇报,并填写在本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上。
6.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特殊情况下要增加巡检次数。
1.根据上级下达的输气计划,确定运行方案和主要输气工艺参数,完成输气计划,达到安全、平稳、低耗运行。
2.掌握沿线的输气生产情况、联系掌握上下游气量交接协调情况。
3.熟悉掌握沿线各站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主要输气设备的性能,并熟练掌握工艺流程的切换、主要输气设备的启停及收发球作业。
4.负责向上级汇报输气动态、问题的处理,申报无权调控的输气工艺和工艺参数。
5.对全线的输气生产行使指挥权,并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抢修队伍及消防设备。
6.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及事故状态下的输气生产。
7.在发生重大事故或大事故时,为防止事故的扩大,有权根据有关规程和事故预案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8.严格执行输气工艺操作程序,进行流程切换、启停输气设备及收、发球作业。
9.按照输气生产的要求,认真完成各种报表填写工作及数据统计工作,并定期备份相关工艺运行参数。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方约定现场工作安全管理执行本承包项目的《HSE管理协议书》。
1.中标人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2.中标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强制性保险,并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中标人工作人员应稳定,更换人员需要经招标人同意,并在更换前20日提出书面申请;
4.新来人员需要经过招标人审核、并经过中标人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并通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5.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与生活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人陷入刑事或行政处分事件;
6.中标人工作人员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与风俗,不得引起民族纠纷或冲突;
7.中标人人员进入现场要着装整齐,并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中标人要做好人员的管理,做到语言行为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并与相关单位相互尊重、团结合作;
9.中标人应妥善解决好工作人员的住宿等后勤保障,确保工作人员能得到充分的休息。
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2.中标人应建立文明工作管理体系,要建章立制、职责明确,确保文明工作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3.运营维护服务人员要在工作中负责保持现场设备清洁、卫生;
4.保持现场清洁生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工作临时用水、电、汽、风等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动用消防栓供水;
6.生产装置区内工作用的机具材料摆放整齐、附件完好;
7.工作过程中待人有礼貌,有耐心,坚持原则;
8.工作废料要按招标人规定地点分类堆放,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工作人员要爱护花草树木、周围环境和公共设施,因工作需要挖、破、拆的作业要经招标人主管部门批准,完工后要及时复原;
10.工作区和办公区的环境管理要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区分片包干,工作区内废料和垃圾及时清理,成品保护措施健全有效;
11.工作区域保持整洁,不准随意泼污水、倒污物,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避免污染环境。
投标人应明确其拟派的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表,项目负责人的详细履历和相关资格证书。
投标人应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安全措施详细说明,包括: HSE管理方针、应急预案、安保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并针对本工程工作的安全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一份详细的项目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应涵盖投标人服务的全部内容,突出其工作方法和具体原则,阐述投标人的优势。
中标人的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方案须上交招标人进行审查,批准后依据方案实施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工作。
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3.1中标人职责
中标人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合同内容组织好工作,负责合同承诺的运营维护服务人员部署。
(2)对运营维护服务工作进行合理安排。
(3)科学合理地安排协调运营维护服务,保证安全、顺利地完成生产任务。
(4)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运营维护服务的管理规定。
(5)负责与有关单位协调解决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按要求如实地向招标人提交运营维护服务日报、周报和月报。
(7)负责对所派遣工作人员的全面管理。
(8)负责组织对所派遣工作人员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并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9)负责组织对所派遣工作人员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
(10)负责为所派遣工作人员提供住宿,确保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8.3.2中标人主要工作措施
中标人应在方案中,重点阐述为完成发包人所要求的工作,完成发包人所列的岗位职责,确保运营维护工作顺利进行,满足发包人的要求,中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案与工作措施。
8.3.3环境保护
按设计要求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在运营维护服务的同时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否则造成环境破坏时,其经济损失应由中标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应积极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并提供所要求的各种资料。
中标人应在此项中列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
8.3.4安全管理
中标人应在此项中列出在接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中的安全管理措施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及招标人的有关安全规定,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2)中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进入厂区工作现场前,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办理入厂证后,方能进入厂区作业。且中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特点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期间,中标人的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工作场地的最低要求:安全帽、长袖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
(5)根据工作性质,满足以下用品的使用:护目眼镜、手套、救生衣、保护听力的用品、超过2米高作业时的防坠落设施、高风险工作时的专用保护设施。
(6)在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工作中,必须编写出详细的作业指导书、HSE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按招标人有关规定办理进场、用电、用火、动土等手续;作业指导书、HSE应急预案报招标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工作。
(7)中标人应为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8)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组织工作,并随时接受招标人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因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因中标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其全部责任和费用。
(11)中标人在生产中发生违反HSE管理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经招标人查实后,将严格按合同条款和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程度给予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直至清理退场处理。
(12)中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安全、健康、环保的规章制度和安保要求,建立运营维护服务现场HSE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13)中标人在运营维护管理服务过程中,对招标人、其他中标人或第三方的生产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赔偿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且按规定追究中标人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4)中标人在进场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HSE管理协议》。
8.3.5质量管理
中标人应在此项中列出运营维护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与管理制度,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HSE体系标准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并保证正常运行。
(2)招标人将对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并做出质量评价。
(3)若发生运营维护服务质量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使最终运营维护服务质量受到影响,不增加运营维护服务费用。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技术力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完成运营维护服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全部退出本项目现场,还应赔偿因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运营维护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运营维护服务资料归档齐全完整。
8.3.6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在此项提供资料管理方案,并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生产运营工作过程中,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填写生产运营原始记录,并对提供的生产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2)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整理生产运营资料,并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签证确认手续。
(3)运营资料内容应保证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整理时做到分类科学、规格统一、便于查找、字迹清晰、图形规整、尺寸齐全、签字、签章齐全,一律用不易褪色的黑色签字笔填写和绘制。
(4)服务截止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关于资料管理的规定将资料一式四套装订成册,检查合格后移交招标人。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投标文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理解了项目编号为D53A00926001250的招标文件,并经过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我方的总投标报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服务期为一年(12月)。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对决标结果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_____________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________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1.如果提交投标文件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我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3.我单位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计算错误进行修正;
4.如果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
(1) 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2) 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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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
填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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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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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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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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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场时间及要求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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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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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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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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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报价说明
项目名称: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项目运维服务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场站及线路管理人员、属地巡线工、食堂厨师人工成本,场站人员夜班、驻站补贴,巡检车辆费用,安全附件检定费,管道保护宣传费,办公生产耗材(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防雷接地检测费、消防设施检测费、及人员安责险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制定的服务方案及人员组成进行填报含税包干总费用。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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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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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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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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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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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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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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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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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 管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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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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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完成的项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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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 |
项目名称 |
维保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工程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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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⑴招标人保留对人员的否决权;人员一旦确定,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⑵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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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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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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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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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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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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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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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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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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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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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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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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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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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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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职工人数 |
总人数 |
有职称管理人员 |
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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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
工程师 |
助工 |
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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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所需特殊工种人员情况 |
持证特殊工种类型 |
持证特殊工种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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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所需设备机具情况 |
机具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完好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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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名称: 账号: 银行联行号: | ||||||||||||||
注: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即可。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本部分招标人不限制格式)。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拟投入的辅助设备配置
(格式自拟)
二、运维服务方案、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计划
(格式自拟)
三、HSE管理体系及应急响应措施
(格式自拟)
四、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五、信息及文件管理
(格式自拟)
六、合理化建议
(格式自拟)
七、其他
(格式自拟
(格式仅供参考,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3.1.4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50)
投标文件
(资质信誉部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致: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2026年红河-文山高压输气管道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可提交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真实性承诺。
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当前没有被处于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因骗取中标等情形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中标后出现严重违约情况。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违约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自拟)